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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攀枝花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管网及泵站委托运维中标公告

· 2023-06-0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攀枝花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管网及泵站委托运维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攀枝花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仁和区公告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1:34
评审专家名单薛敏(组长)、何在雄(采购人代表)、王定旺、游渡云、林红梅
总中标金额¥2717.1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12-2991176
采购单位攀枝花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迤沙拉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812-2991176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展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22号附2-4号 德国马牌轮胎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先生 15984575888
附件:
附件1380c7e42a87c3c541bc1f4c275eb36f.jpg

一、项目编号:SCZY-PZHBK-2023-0501(招标文件编号:SCZY-PZHBK-2023-0501)

二、项目名称:攀枝花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管网及泵站委托运维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控城排(青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192号办公1109

中标(成交)金额:2717.1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北控城排(青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攀枝花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管网及泵站委托运维包括《攀枝花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中管网和泵站等配套设施,即:攀枝花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实施后,实际形成的污水管网及泵站系统,管网总长约222km,泵站23座,其中:东区管网约80.419km、泵站3座;西区约41.701km、泵站7座;米易约11.287km、泵站1座;仁和区约52.187km、泵站5座;盐边约31.422km、泵站5座;钒钛园区约4.937km、泵站2座,包括但不限于污水管网、截留井、箱涵、检查井、井座、井盖、泵站等设施设备的运维,具体运维内容以最终审定的竣工决算所对应的工作量为准。(一)中标人应当建立巡查责任制度,分片区、路段有序巡查,对发现的泵站、管道积泥及井盖损坏、丢失、标识错误、雨污管网混接等现象进行登记,巡查中发现损害设施或者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禁止排入物质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根据不同的问题,及时报告采购人及有关职能部门,由采购人及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巡查人员每次巡查后登记《设施巡查记录表》,做好设施巡查记录台账。
(二)中标人应当制定年月运维计划,根据运维协议开展作业,需满足省级部门排水设施养护标准等的要求。作业内容根据《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相关要求开展。
(三)做好作业相关记录(如派单人、派单时间、派单内容、工程完成情况、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影像资料等情况)。
(四)日常巡查:组织人员不定期巡查,并做好记录,巡查的现场记录必须及时整理归档,编写检查月报,并送发包人审阅,在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还应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证。
(五)对发现的管道堵塞问题,须对堵塞原因进行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进行说明经同意后处理,在处理管道堵塞、破损修复等费用全部进入运维费中。
(六)采用智慧化运营管理,具备安装水质水量监测设备能力、信息化运营管理能力,构建智慧管网平台,实现管网运行情况、安全情况实时监测,有应对突发情况的预警与应急响应功能。
(七)运维期间基本要求
排水管网通畅,泵站稳定运行。
(八)安全作业要求
1.施工在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地段,安全警示标志、隔离设施必须设置到位。
2.输车辆停放要整齐合理,不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出入。
(九)井下作业要求
1.一般规定
① 井下清淤作业宜采用机械作业方法,并严格控制人员进入管道内作业。
② 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具备下井作业资格,并应掌握人工急救技能和防护用具、照明、通信设备的使用方法。作业单位应为下井作业人员建立个人培训档案。
③ 中标人应不少于每年一次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④ 中标人必须制定井下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作业中落实。
⑤ 井下作业时,必须配备气体检测仪器和井下作业专用工具,并培训作业人员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⑥ 井下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执行当地的下井许可制度。
2.通风
① 通风措施可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② 井下作业前,应开启作业井盖和其上下游井盖进行自然通风,且通风时间不应小于30min。
③ 当排水管道经过自然通风后,井下气体浓度仍不符合第18.9、第18.10条的规定时,应进行机械通风。
④ 管道内机械通风的平均风速不应小于0.8m/s。
⑤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浓度变化较大的作业场所应连续进行机械通风。
⑥ 通风后,井下的含氧量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浓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气体检测
① 气体检测应测定井下的空气含氧量和常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和爆炸范围。
② 井下的空气含氧量不得低于19.5%。
③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④ 气体检测人员必须经专项技术培训,具备检测设备操作能力。
⑤ 应采用专用气体检测设备检测井下气体。
⑥ 气体检测设备必须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⑦ 气体检测时,应先搅动作业井内泥水,使气体充分释放,保证测定井内气体实际浓度。
4.照明和通信
① 作业现场照明应使用便携式防爆灯,照明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的相关规定。
② 井下作业面上的照度不宜小于50lx。
③ 作业现场宜采用专用通信设备。
井上和井下作业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系方式。
三年(一)中标人应当建立巡查责任制度,分片区、路段有序巡查,对发现的泵站、管道积泥及井盖损坏、丢失、标识错误、雨污管网混接等现象进行登记,巡查中发现损害设施或者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禁止排入物质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根据不同的问题,及时报告采购人及有关职能部门,由采购人及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巡查人员每次巡查后登记《设施巡查记录表》,做好设施巡查记录台账。
(二)中标人应当制定年月运维计划,根据运维协议开展作业,需满足省级部门排水设施养护标准等的要求。作业内容根据《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相关要求开展。
(三)做好作业相关记录(如派单人、派单时间、派单内容、工程完成情况、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影像资料等情况)。
(四)日常巡查:组织人员不定期巡查,并做好记录,巡查的现场记录必须及时整理归档,编写检查月报,并送发包人审阅,在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还应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证。
(五)对发现的管道堵塞问题,须对堵塞原因进行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进行说明经同意后处理,在处理管道堵塞、破损修复等费用全部进入运维费中。
(六)采用智慧化运营管理,具备安装水质水量监测设备能力、信息化运营管理能力,构建智慧管网平台,实现管网运行情况、安全情况实时监测,有应对突发情况的预警与应急响应功能。
(七)运维期间基本要求
排水管网通畅,泵站稳定运行。
(八)安全作业要求
1.施工在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地段,安全警示标志、隔离设施必须设置到位。
2.输车辆停放要整齐合理,不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出入。
(九)井下作业要求
1.一般规定
① 井下清淤作业宜采用机械作业方法,并严格控制人员进入管道内作业。
② 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具备下井作业资格,并应掌握人工急救技能和防护用具、照明、通信设备的使用方法。作业单位应为下井作业人员建立个人培训档案。
③ 中标人应不少于每年一次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④ 中标人必须制定井下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作业中落实。
⑤ 井下作业时,必须配备气体检测仪器和井下作业专用工具,并培训作业人员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⑥ 井下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执行当地的下井许可制度。
2.通风
① 通风措施可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② 井下作业前,应开启作业井盖和其上下游井盖进行自然通风,且通风时间不应小于30min。
③ 当排水管道经过自然通风后,井下气体浓度仍不符合第18.9、第18.10条的规定时,应进行机械通风。
④ 管道内机械通风的平均风速不应小于0.8m/s。
⑤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浓度变化较大的作业场所应连续进行机械通风。
⑥ 通风后,井下的含氧量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浓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气体检测
① 气体检测应测定井下的空气含氧量和常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和爆炸范围。
② 井下的空气含氧量不得低于19.5%。
③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④ 气体检测人员必须经专项技术培训,具备检测设备操作能力。
⑤ 应采用专用气体检测设备检测井下气体。
⑥ 气体检测设备必须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⑦ 气体检测时,应先搅动作业井内泥水,使气体充分释放,保证测定井内气体实际浓度。
4.照明和通信
① 作业现场照明应使用便携式防爆灯,照明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的相关规定。
② 井下作业面上的照度不宜小于50lx。
③ 作业现场宜采用专用通信设备。
井上和井下作业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系方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敏(组长)、何在雄(采购人代表)、王定旺、游渡云、林红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为贰万叁仟元人民币(含税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攀枝花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迤沙拉大道

联系方式: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812-2991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展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22号附2-4号 德国马牌轮胎3楼

联系方式:张先生 1598457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812-299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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