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永清县南水北调地表水厂灾后修复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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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0659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永清县南水北调地表水厂灾后修复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清县南水北调地表水厂灾后修复改造项目监理 已由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改投资【2023】258号、永发改招标核[2023]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清县水务局,代建单位为廊坊时代空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永清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曹家务乡迁民屯村永清县地表水厂。项目规模:本项目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约23849㎡,绿地面积约11254㎡,道路及硬化面积约10031㎡,总建筑面积约9877㎡。主要建设调蓄池、混凝沉淀车间、净水车间、清水池、变配电间、水源热泵机房、一体化高效沉淀池及一体化脱水机等,并对损坏路面进行维修及更换一期二期受损设备。建设工程费用18029.5万元。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107.69万元。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9 08:30 至 2024-03-14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4-09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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