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1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协议转让;产生2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2022070600033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沈阳地泰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89号
法定代表人:原培新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10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05-08
经营期限:至2023-05-08止
经营范围:民用检测设备、机械电子设备、工业检测设备、安全检查仪器、安防产品开发、生产、销售、租赁,安全检查仪检测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劳保用品销售。
主营业务:民用检测设备、机械电子设备、工业检测设备、安全检查仪器、安防产品开发、生产、销售、租赁。
职工人数:31
有限责任公司其它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否
管理层是否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持有比例:否
管理层及关联方是否有受让意向、拟受让比例:否
内部决策:股东会决议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1、沈阳知行园科技有限公司 49%
2、深圳市特发黎明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41%
3、沈阳东泰科技有限公司 10%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2年05月26日
评估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1607.55
负债总额(万元):1480.05
净资产(万元):127.5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52.275
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2021年)
资产总额(万元):2000
负债总额(万元):1678.44
所有者权益(万元):321.56
2021年营业收入(万元):463.28
2021年净利润(万元):-121.39
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截止2022年05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1919.82
负债总额(万元):1612.57
所有者权益(万元):307.25
2022年1-5月年营业收入(万元):209.05
2022年1-5月年净利润(万元):-14.32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沈阳地泰检测设备有限公司41%股权
挂牌价格(万元):52.275
是否需要求购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 20万元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果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该部分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2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涉及控股权变化的,是否要求续聘标的企业员工:是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说明: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上述股权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标的企业的资产、负债、盈亏情况以及经营能力等企业现状,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股权转让公告及披露事项,已充分知悉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深圳联交所提交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4、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5、本次股权转让,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股东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挂牌期间提交相关材料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在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6、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转让标的股权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股权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股权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产生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时,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7、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联交所提交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
8、其他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交所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以及产权交易合同文本。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深圳市特发黎明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福田科技广场)A栋二十九层三十层
法定代表人:袁洪章
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监管机构(部门):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特发集团关于沈阳地泰检测设备有限公司41%股权转让事宜的批复》(深特发企〔2022〕22号)
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41%
本次转让股权比例:41%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002365 付小姐 0755-83690822陈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传 真:0755-2657756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
网 址: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632 505 928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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