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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3号线四期轨旁综合检测系统、8号线三期轨旁综合检测系统、大架修设备、大架修生产管理系统和16号线二期工艺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 2024-02-01
招标概况我要投标申请电子保函
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四期工程
项目编号:2019-440307-54-01-10727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地铁3号线四期轨旁综合检测系统、8号线三期轨旁综合检测系统、大架修设备、大架修生产管理系统和16号线二期工艺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19-440307-54-01-107279030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深圳地铁3号线四期轨旁综合检测系统、8号线三期轨旁综合检测系统、大架修设备、大架修生产管理系统和16号线二期工艺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2-01 09:00 至 2024-03-08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2-11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2-26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魏来
办公电话:15927673986
传真:
手机号码:15927673986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璐、汪磊
办公电话:1881854752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019-440307-54-01-107279030001
标段名称:深圳地铁3号线四期轨旁综合检测系统、8号线三期轨旁综合检测系统、大架修设备、大架修生产管理系统和16号线二期工艺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3-08 18:00
项目编号:2019-440307-54-01-107279
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四期工程
招标部分估价:13983.3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地铁3号线四期轨旁综合检测系统、8号线三期轨旁综合检测系统、大架修设备、大架修生产管理系统和16号线二期工艺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其中主要设备有:轨旁综合检测系统、五防安全联锁防护系统、大架修生产管理系统、无人区防护系统、构架清洗机、轴箱轴承压装机等。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上述资质条件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需含详细的设备供货清单(原件备查)。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须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境内城市轨道交通(不含市域铁路、城际铁路)车辆段工艺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办事指南。
  5.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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