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广宗县西沙河及支流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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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1574003001 | ||||||||||||||||||||||||||||||||||||||||
招标内容: | |||||||||||||||||||||||||||||||||||||||||
广宗县西沙河及支流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宗县西沙河及支流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广宗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广批投资[2023]2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 广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广宗县西沙河及支流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广批投资[2023]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水利专项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7 00:00 至 2024-01-2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2-0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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