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计量器具检测检定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计量器具检测检定(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比选。
2、 比选范围2.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标准独立开展对我司所用的计量仪器按周期进行检定、校准、检验、检测工作,并出具有效证书。
2.1.1负责指定客户代表联系甲方计量管理员,协调计量检测中遇到的问题。
2.1.2按规定受理、审核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数量、类别。
2.1.3负责为甲方提供检测的技术人员及相关标准仪器设备。
2.1.4负责检定检测工作,并出具检定/校准证书、测试报告,且在检测合格的设备上,贴合格证标签。
2.1.5对检测的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对检测的工作质量负责。
2.1.6在检定周期内,甲方计量器具若出现问题,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若需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1.7对甲方送检的常规仪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测在甲方报检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按技术要求和双方协商的期限执行)。
2.1.8对甲方送检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按照有关规定,自受理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并出具检定证书(特殊情况除外)。
2.2、报价资料要求
报价函、承诺书、服务方案、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关联性查询表。
2.3项目设最高限价:
人民币(小写):120,000.00,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整。检测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和财政局要求(见附件一),根据我司提供的计量器具检测检定设备清单(见附件二)进行报价。
2、未满足技术要求(详情见附件3:技术要求)为废标;
3、在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技术要求的要求基础上,报价最低方中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授权区域需覆盖比选人所在地区)。
3.3投标人须在比选人所在地区具备实验场所(通过CNAS审核认可)及检测设备(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包含场地证明和设备证明,如有必要比选人可实地考察)。
3.4投标人应拥有常驻检测服务机构,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并具备实验场所及检测设备可供现场考察(提供检测技术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实验室、场地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响应人所有检测技术人员要取得国家或行业统一的资质证明。对经检测过的计量器具数据负责,严格按照国家、部门或地方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验室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计量检测,并出具检定/校准证书。
注:以上资料除特别说明外,均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2年08月04日12点00分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下载邀请比选文件电子版,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定标。投标人需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5.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投标人如对比选文件有质疑,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解答。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对该比选文件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
6. 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8日09点30分
6.2 逾期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比选邀请书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悦来镇悦来水厂
报价联系人:魏高琪 电 话:6758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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