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汽车VOC检测设备(含GC/MS)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汽车VOC检测设备(含GC/MS)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2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009-2241HOLLYR26
项目名称: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汽车VOC检测设备(含GC/MS)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2万
最高限价:132万
采购需求: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拟采购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VOC释放量测试环境舱,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9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交付至采购人指定现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相关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能够合法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
3.2.所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如为进口产品且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其在中国销售总代理的投标专项(唯一)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证书;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7月12日至 2022 年7月19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报名
方式: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huojiamin@artall.com,报名资料经审核无误后,代理机构将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将发至供应商登记的邮箱。
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8月2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接受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本项目采购工作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开评标场所前完成以下程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本项目最多允许每家供应商委派1人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在入场前打开“灵锡”APP,首页点击“扫一扫”,扫描“门铃码”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或24小时核酸检测已采样证明后进入该场所,“苏康码”出现红色提示、码色异常或体温≥37.3°C的人员的不得入内。
4)如防疫政策发生变更,按最新防疫政策执行。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水路100号
联系方式:0510-83561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联系方式:0510-82408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民安、霍佳敏
电 话:0510-82408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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