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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安总装车间加注设备油气回收系统环保检测项目公开寻源公告

· 2022-10-19

北京长安总装车间加注设备油气回收系统环保检测项目公开寻源公告

为寻求优秀的供应商进行合作,确保北京长安总装车间加注设备油气回收系统环保检测项目顺利进行,现对该项目进行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北京长安总装车间加注设备油气回收系统环保检测

二、项目概况及介绍

依据《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8-2019)、《北京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2018版)、《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6-2011)及其它相关法规与地方标准的要求,北京长安汽车公司需进行总装车间加注设备油气回收系统环保检测每年至少检测 2 次 A/L,2 次检测时间间隔大于 3 个月。

技术要求

2..1具有污染源监测:废气(包括:固定污染源排放、无组织排放)资质,且包含有油气回收系统检测项目资质,符合国家要求的监测资质。

2.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完成管路排查、积液处理及检测、压力测试,油气回收泵检测与调整,加油枪系统调整,于第一次监测前开展完成。

2.3根据检测数据编制监测报告,报告应包含的内容有监测布点情况、监测方法、验收标准、监测结果、折算结果、结论等,满足国家及北京地区的环保标准。

2.4检测内容包含有油气排放浓度、管道气密性、液阻、气液比等,符合《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8-2019)及北京市地方政府相关标准要求。

2.4.1油气回收管路吹扫技术要求

吹扫方法:利用区域管网氮气直接吹扫。

2.4.1.1、吹扫前准备工作:

2.4.1.1系统管线安装试压完毕,所有密封垫片为正式垫片。

2.4.1.2 对管道、管件、管支架、管托等作详细检查,确认牢固可靠。

2.4.1.3吹扫用临时配管、阀门、放空阀门、靶板支架等均已安装并符合强度要求。

2.4.1.4已将被打压的管道上安装的所有仪表元器件(如流量计、孔板、温度计、压力表)等不能参与吹扫的部件拆除并封堵,管道上的调节阀已拆除或已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不参加吹扫的设备已断开。

2.4.1.5检查确认阀门开关灵活。

2.4.2、吹扫步骤及方法

2.4.2.1吹扫时要注意,先主管,再支管;支管的吹扫应从气源点起由近及远,逐根进行。各管道自进入设备口的法兰处断开,阀前加设盲板,设备口用临时盲板封堵,严禁吹扫气流进入氮气罐等设备。

2.4.2.2 待区域管网往管道内送气,憋压至气源管道工作压力后,迅速打开末端放散管道上的阀门,进行吹扫,视吹扫情况反复做几次。直至符合标准要求为止。

2.4.2.3 按上述方法,逐一吹扫所有的氮气管道。

2.4.2.4待主管吹扫完毕后,支管的吹扫应从气源点起由近及远,逐根进行。在进入氮气球罐等设备进口的法兰处断开,设备口用临时盲板封堵,严禁吹扫气流进入设备。

2.4.2.5所有的主管和支管吹扫完成后,检查吹扫死角,拆开管道用Φ40的橡胶管接临时气源逐一逐处吹扫,以保证吹扫工作完全进行,确保吹扫质量

2.4.2.6吹扫完成,经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拆除临时设施,恢复管路,清理现场。

2.4.2.7质量标准

吹扫合格标准:连续两次更换靶板检查,以出口处的靶板被吹扫5分钟内无药皮焊渣、无铁锈、尘土及其他杂物为合格。

2.4.3气密性试验

2.4.3.1 气密性试验应在氮气吹扫合格后进行,试验介质采用空气。

2.4.3.2 气密性试验压力按照管道试验参数执行。

2.4.3.3 不同压力系统的管道分开、隔断进行气密试验。

2.4.3.4 气密性试验使用4W-5/40空气压缩机, 管道气密试验时, 试验界区范围内围上安全警戒绳,试验过程中严禁敲击管道。对密闭性检测设备进行真空泄漏检测。采用一个堵头将密闭性检测设备的出气软管堵住,开启真空源,使检测设备产生一个1250 Pa的真空压力;用秒表计时,3 min后真空压力保持在1200 Pa以上视为通过。否则,该检测设备不能用于密闭性和液阻检测。

2.4.3.5 管道试验压力达到强度后,稳压10min,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停压30min,用发泡剂重点检验阀门填料函、法兰或螺纹连接处、放空阀、排气阀、排水阀等。以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

2.4.3.6检测开始前应停止加油作业。

2.4.4液阻检测

2.4.4.1检测原理

以规定的氮气流量向油气回收管线内充入氮气,模拟油气通过油气回收管线。用压力表检测气体通过管线的液体阻力,了解管线内因各种原因对气体产生阻力的程度,用来判断是否影响油气回收能力。

2.4.4.2打开被检测加油机外壳,找到预留在加油机油气回收立管上的三通检测接头。

2.4.4.3用软管将液阻检测设备与氮气瓶、三通检测接头连接。

2.4.4.4打开对应埋地油罐的卸油油气回收口,或检测用阀门。

2.4.4.5 开启氮气瓶,调节氮气输送压力为35 kPa。使用流量控制阀调节氮气流速,从表2中最低氮气流速开始,分别检测3个氮气流速对应的液阻。在读取压力表读数之前,氮气流速稳定的时间应大于30 s

2.4.4.6 如果3个液阻检测值中有任何1个不满足规定的限值,或压力表指针抖动无法确定检测数值,则认定液阻检测超标。

2.4.4.7检测结束时,取下三通检测接头上连接的软管,恢复原来油气回收管线的连接。

2.4.5气液比检测

2.4.5.1检测原理

在加油枪枪管处安装一个密合的适配器,完全遮盖油气收集孔,并与气体流量计连接。加油时,通过油气回收泵将油气和空气混合气体先经过气体流量计,再经过加油枪上的油气管路回到埋地油罐中。通过A/L的检测,可以了解油气回收系统的回收效果。

2.4.5.2 A/L检测前,集中式油气回收系统加油站应提供油气回收施工图纸,协助检测人员掌握汽油加油枪与油气回收泵的配置情况。

2.4.5.3 进行真空泄漏检查。采用一个替代枪管与A/L适配器连接;开启真空源,使检测装置产生一个1250 Pa的真空压力;用秒表计时,3 min后真空压力保持在1200 Pa以上视为通过。否则,该检测设备不能用于检测A/L

2.4.5.4 确认埋地油罐通气管上的阀门已开启,呼吸阀处于正常状态。

2.4.5.5 如果用油桶盛油,开始检测之前应向油桶中加入约15 L汽油,并保证接地装置连接正确。

2.4.5.6 A/L检测加油操作应由一名加油员或油气回收设备商连续完成。

2.4.5.7 加油枪枪管与适配器的密封圈应连接紧密,正确润滑。

2.4.5.8 被检测的加油枪不得使汽油进入检测装置,否则此加油枪的A/L检测值将被认作无效。

2.4.5.9 检测前,不要排空加油软管气路和加油机油管中的汽油。

2.4.5.10 按照加油枪的高档加油速率检测每把加油枪的A/L

2.4.5.11采用累积式流量计检测时,应记录每次检测之前气体流量计的最初读数。除非经过核查,不应将前一次检测的最终读数作为当前检测的最初读数。采用电子流量计时应先清零。

2.4.5.12在每次检测之后,应将所有检测器具中积存与凝结的汽油排净。

2.5每次检测过程中发现有设备设施管道等影响检测结果的问题,经北京长安安全环保部确认后进行调整,至使检测结果合格。

2.6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符合《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8-2019)要求,且满足北京长安安全管理要求。

2.7检测方法符合《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8-2019)、《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6-2011)等相关标准要求。

*2.8出具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并协助北京长安提交地方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相关工作。

2.9具有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检测经验至少2年及以上。

2.10、质量保证

2.10.1监测方法、采样及分析方法及数据处理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在报告中注明,报告应包含的内容有监测布点情况、监测方法、标准限值、监测结果、折算结果、结论等,满足国家及北京地区的最新法规及标准要求。

2.10.2监测结果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山区环保相关标准要求,若出现不符合标准情况,监测单位需指导北京长安完成整改,并由监测单位提供免费监测直至满足标准要求,并通过地方生态环境局检测或验收。

2.10.3 每年完成2次检测(2023年上半年1次,2023年下半年1次),检测后于10个工作日提供符合标准的监测报告交付北京长安。

简单准确介绍项目情况。

本公告为简介,具体的内容以技术交流为准。

、供应商报名要求

  1. 报名方资质要求:

          1. 报名方在中国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相关的业务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原件备查。

          2. 报名方未在长安汽车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在T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长安汽车、政府及行业等相关单位的失信人或黑名单内;未被长安汽车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

          3. 近三年内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任何行政处罚

          4. 具有油气回收系统检测项目资质,符合国家要求的监测资质

  2. 报名方相关业绩要求:

    具有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检测经验至少2年及以上

  3. 报名方服务能力要求:

    具有油气回收系统检测项目资质,符合国家要求的监测资质

    五、报名时间

    供应商报名时间:2022年 10月 19日14时00分起至2022年10月20日15时00分。

    六、报名联系人

    名 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汽车公司

    联 系 人:赵铁娃

    电 话:18511761717

    邮 箱:zhaotw@changan.com.cn

    七、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1.资质证明材料(正文三);2.《非生产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1)(电子文档)。

    报名方式:在有效报名日期内发送至报名邮箱zhaotw@changan.com.cn,注意留下联系方式。

    邮件名称:公司名称+报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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