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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昌市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和新冠肺炎核酸便民采样工作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2-10-1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文昌市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和新冠肺炎核酸便民采样工作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区域文昌市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9日 00:0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教工40栋104房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569.801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蒙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98-66162203
采购单位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文昌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0898-63222280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教工40栋104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98-66162203

项目概况: 文昌市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和新冠肺炎核酸便民采样工作亭项目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教工40栋104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H2022-1003

项目名称:文昌市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和新冠肺炎核酸便民采样工作亭项目

预算总金额:569.8014万元

标包预算/最高限价:A包:520.3014万元;B包:49.5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采购需求:A包:文昌市核酸检测设备仪器等一批 ;B包:新冠肺炎核酸便民采样工作亭一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A包合同履行期限:国产产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设备到货,进口产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天内设备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交付。 (2)B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个工作日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无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1)如投标人不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或系统备案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资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所投产品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凭证(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无需提供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包: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教工40栋104房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2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适用《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按要求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的,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分所等“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

4.有关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谈判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

联系方式:陈先生0898-63222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教工40栋104房

联系方式:0898-66162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蒙女士

电 话:0898-6616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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