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供电段2022年业务外包项目
择优选择实施单位采购公告
(公告编号:HGDLX-SG-2022-32)
一、立项依据
依据呼和浩特供电段2022年《年度业务外包备案项目清单表》,以及5月份组织召开的《关于提请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2022年度呼和供电段业务外包项目采购方式的建议》,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目前,以下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概况
根据我段《年度业务外包备案项目清单表》项目,需通过“国铁采购平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项目1项,具体采购内容及工作量详见下表。
包段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主要工作量 |
整治期限 |
费用 |
1 |
呼和浩特供电段废旧物资、生产用料、设备配件等装卸、运输项目 |
呼和供电段管内 |
完成对二连、赛汗、土牧尔台、集宁、兴和、丰镇、卓资山、呼和、托克托等地区废旧物资、生产用料、设备配件装卸运输至指定地点。 |
12月31日前 |
5 |
三、商务资质
1.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及以上,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具备从事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吊装服务、机械设备、机动车辆、汽车租赁等业务,吊车操作人员具备特种工操作证。
2.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4.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四、技术标准及其他要求
1.吊装运输设备满足:吊装承载重量不低于5吨。
2.根据项目内容及实施地点,签订安全协议,杜绝人身安全事故,确保既有设备安全运行。
五、申请报名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2年9月9日17时前通过网易126邮箱(hhhtywz@126.com)成功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于2022年9月12日18:00将纸质版申请文件送呼和浩特供电段电力技术科(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214房间。未成功发送邮件报名和未按时携带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参加开标的,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2.纸质申请报名资料需胶粘并加盖骑缝章,否则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3.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3.1 申请函。
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3.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5 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3.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3.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3.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3.9是否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
3.10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3.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附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
3.12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3.13 近三年诉讼或失信行为情况。
3.14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和检测设备表。
3.15疫情防控措施方案。
4.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4.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4.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六、确定成交候选人。
1.本次招标按照合理最低价法原则评标中标,即投标人的申请文件需满足公告中所有要求,报价最低者中标。
2.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按报价价格由低到高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
七、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八、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九、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
邮 编:010070
联 系 人:杨文忠
电 话:0471-2246273/13171027650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纪委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
电 话:市电0471-2244663;路电081-44663
邮 编:010070
呼和浩特供电段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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