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1鹤峰境石槽河至新路坡段、新路坡至新行段、碑垭至碑垭段路面养护工程G351鹤峰境石槽河至新路坡段、新路坡至新行段、碑垭至碑垭段路面养护工程(ESHF-202404GL-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HF-202404GL-00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G351鹤峰境石槽河至新路坡段、新路坡至新行段、碑垭至碑垭段路面养护工程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24〕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鹤峰县 建设规模:修复路基路面及对沿线损坏的排水、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等进行功能恢复。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G351鹤峰境石槽河至碑垭段进行路面养护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修复、路面、标线等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01 合同估算价:10620000.00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近5年独立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见本招标公告附录。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04日至2024年04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2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4)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400-998-0000,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操作流程参考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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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3日 | ||||||||||||||||||||||||||||||||||||||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新成立公司止投标截日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未列入交通运输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 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审审查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审审查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2、如上述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注:应附身份证、三类人员C 类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 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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