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赣江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方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对单分子免疫检测设备和试剂产业化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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